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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wwmy4568 發表於 2013-1-8 18:04

搞錯了規則,就別談正義

富士康起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事件成了近期的新聞風暴中心。

    在一面倒的聲討富士康霸權的輿論聲浪中,普遍的印象是,富士康故意挑選了不恰當的起訴對象,富士康憑藉財大氣粗打壓記者,富士康殺雞儆猴,富士康利用了中國法律關於新聞方面的漏洞。進而有人懷疑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更有人把此案與華為公司起訴在上海滬科任職的原員工案、騰訊起訴donews案聯繫在一起,開始敲打深圳市政府的所謂地方保護主義。

    平心而論,單看這個案子的法律動作,富士康確實出手不凡:決心大,一擲千金;勇氣強,不怕掀起波瀾;策略性高,挑了個軟柿子捏。一夜之間,記者成了弱者。

    同情弱者,是普遍的社會價值取向,而且媒體同仁也有兔死狐悲之感,紛紛出手援救。

    但是,我首先關心的問題是:法律是怎麼說的?事實真相又是如何?

    查找淹沒在主流聲音中的線索,發現法律專家指出:富士康有點兒沒按常理出牌,但符合法律程式。對照批評富士康的媒體聲音,恰恰都在指責富士康的訴訟舉動“沒按常理”,但無人提及事實,似乎有避重就輕的嫌疑。倒是富士康主動提出應閱讀蘋果公司調查報告的全文。

    想起媒體對齊達內在世界盃上的“沖冠一頂”的喝彩,是因為對手先言語相辱,於是就可以寬厚地原諒齊達內的過激行為。假設事實的真相,是記者的不實報導給富士康帶來了損害,媒體能否不搞“雙重標準”?

    再者,把更多的事件聯繫在一起考慮時,又一個疑問出來了:面對企業,記者這個職業什麼時候變成弱者了?

    在有償新聞、槍稿、黑嘴等現象裏,弱者是那些“惹不起、只能花錢消災”的企業。能在事實未經證實的情況下,直接透過媒體廣泛傳播其聲音的人,實在難以跟“弱者形象”聯繫在一起。富士康也面臨著企業形象風險,博弈並非一邊倒的格局。

    我無意在此討論是非,事實不清時無從判別是非,我只想提醒“找對規則”的問題。比起不同詮釋的正義,法律有著更高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依法治國”是走向現代化與和諧社會的根本原則。所以看這個案子的正確視角,就是看程式是否合法,以及事實的真相如何。

    再說回到職場。從這個事件裏,職場中人應該得出一些啟示並成熟起來。

    1、 令人羡慕的記者職業,有著獨特的甜酸苦辣,無冕之王也有它的行為邊界。職業規範要求記者弄清事實、有理有據,遵守它才是做好做久的保障。不僅是記者,所有職業都一樣,缺少了職業素養(職業成熟度),沒成就是小事,出問題才是大事。

    2、 職業人應該拋棄個人好惡,你身處組織的規則才是你應遵循的職場規則,當它與個人價值觀發生衝突時,你有權採取去留的舉動來作出你的選擇。依仗自己的某種強勢地位(如業務能力、人際關係、資源壟斷等),試圖突破組織規則,會付出代價。如果作為弱者,仍試圖以自己的價值觀挑戰組織規則,更會成為職場中的失敗者。

    3、 強弱勢是在不斷轉化中的,有時弱勢並非壞事。“否極泰來”告訴我們,當心理上接受了最壞的情況後,“勇氣和努力”絕對是有效的。作為本案發生之前的弱者,富士康採取了低調的華為公司沒有採取的動作,強弱關係立刻轉化。

    4、 創新會導致奇跡。職場人應該開動腦筋,抓住關鍵,主動行動,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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