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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朧真的很美嗎

古人有雲:“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正是這種意境,才讓人感覺到了朦朧的美意。然而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朦朧帶給人們的美似乎又增添了一層變異的色彩。
我個人認為,在一些事情上,朦朧是存在美的,比如感情方面的事情,現實生活中,情感的維繫,靠的不是理解,不是關懷,而是朦朧,兩個人相處保持七分實,三分虛,其實是最好的,這樣的感情才是最真切的。當然,這裏所謂的虛,不是虛假,而是朦朧,一個人如果讓所有的一切都展現給他心愛的人,那麼沒有任何的神秘感在裏面,他的愛人就會產生審美疲勞,就會讓原本相愛的兩人產生感情危機,甚至最終面臨的是兩個人的別離。
經常有朋友問我“我又和男朋友鬧矛盾了,怎麼辦啊?我和他分分合合好多次了,雖然我們分手以後又和好了,但是還是經常的吵鬧,怎麼回事啊?”其實很簡單,主要是因為你們彼此之間太過於透明化了,導致了朦朧美的缺失,以至於彼此之間在沒有什麼神秘可言,從而讓彼此之間在沒有了往日的感覺。其實感情的培養,如同欣賞花兒一樣,當花朵半開半掩的時候,那樣才是最美麗的,等到花兒完全開放之後,又有幾個人真正的去用心賞析。其實,感情這個東西有時我們沒必要太過仔細,當暴露出了全部,也許你得到的只會是一個冷冰冰的對峙,當所有一切都已經山窮水盡之時,少了那一份柳暗花明的美好,不覺得可惜嗎?
其實,感情就像是欣賞美女,當你從隱隱約約之中,看到那婀娜多姿的背影之時,我想每個生理正常的男性心中都會蕩起層層的波浪,而且時不時的會腦海中閃現出那動人的一幕,那種感覺是何等的唯美,然而當你真正走到她的面前,把他所有的一切都看透的時候,想必你內心的波浪頃刻間就會風平浪靜。
看似朦朧帶給了我們無盡的美,但如果拋開感情而論,單說一下我們現實的生活的其他方面,朦朧真的就能夠給人美感嗎?朦朧可以產生美,可是他似乎在另一個方面也成為抹殺美的兇手。大家知道去年在網上流傳最多的一個詞語就是“臨時性強姦”,這個詞的出現還是從一起強姦案說起。
2009年6月10日晚,兩名協警邱某與蔡某帶領剛參加完高考的陳某與沈某一同出去吃飯。席間,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陳某不勝酒力,待晚飯結束後已醉得不省人事了。為了給她醒酒,蔡某駕駛自己的現代轎車帶大家到湖州市南潯區練市鎮一賓館內開房間。到房間後,兩人趁陳某醉酒沒有意識、無力反抗之機,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待陳某酒醒有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賓館房間內的床上,下身赤裸。 (最新調查結果顯示:同在一起吃飯的沈某也遭到性侵犯,,因為私下私了以及地方民警欺騙現已提起。)
南潯法院根據犯罪事實,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最終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
這個判決,給人無盡的朦朧,可是卻讓人們感覺不到一絲的美意,它帶給人們的也只是醜惡背後的骯髒,這個詞語的出現,讓道德受到了玷污,也是對法律的一種侮辱,強姦就是強姦了,難不成象工作一樣,還有臨時與正式之分?真是可笑之極。如果這樣論起來的話,也可以有“臨時性殺人”“臨時性盜竊”,人們都有僥倖心理,如果這樣下去的話,豈不是給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機。
“臨時性強姦”一詞,用朦朧帶給人們的美感來掩飾罪惡的醜陋。如果所有的犯罪,都用朦朧來給他增添美色,來取得法律的寬恕,那朦朧只能會將美推向罪惡的深淵。
感情需要朦朧,因為朦朧可以讓感情保鮮,但是,社會一旦選擇朦朧,就可能是的朦朧成為罪惡的幫兇,試想,強姦都有臨時與正式之分,那麼,還有什麼犯罪不可以包庇縱容呢?強姦不單單是對於女性身體上造成傷害,更重要的是心靈上的創傷,多少原本活潑開朗的女孩子,因為受到這種傷害,而變得鬱鬱寡歡,甚至有的選擇自殺來掩蓋內心的那種傷痛,他傷害的不只是一個女性,甚至從長遠來講,可能是一個或者多個家庭,所以,強姦罪甚至可以變成間接殺人罪,對於這類罪行,只能從嚴,絕不能從寬,簡簡單單的以一個朦朦朧朧的“臨時性強姦”這個詞,而將罪惡進行美化,試想,法律的尊嚴何在,人間的真、善、美何在?
朦朧是美的,但是如果拿他來美化罪惡,只會讓美變得無比的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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