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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薪資金孰輕孰重

假如你是一位老闆,因一名員工業績相當出色而準備獎勵他,此時,你是一下子發給他5000元獎金,還是每月給他增薪400元?  

    據調查,對此問題,贊成前者和後者的人數大致相等。  

    歸納起來,主張一次性發放獎金者的理由有三條:第一,突如其來的驚喜會大大刺激獲獎者的情緒,從而進一步激發其潛能;第二,獎金是非常規性“薪酬”,在企業效益與員工業績均為較佳狀態的“雙贏”前提下,發放獎金以體現員工價值是合情合理的,而當員工退步或企業效益下降時,不發獎金則可避免企業成本過度上揚,因而這種方式有利於企業控制勞動力成本;第三,由於是一次性的獎金,老闆既可大肆張揚以激勵其他員工,也可“秘而不宣”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總之,可視具體情況採取不同方式。

     主張以加薪形式體現獎勵也有三條理由:一是改“短暫刺激”為“長效刺激”,易使員工常常感念“喝水不忘挖井人,加薪不忘老闆恩”;二是支付的獎勵費用可“分而化之”、“細水長流”,這對於獎勵面較大的企業來說,可避免因一下子支付大量費用而影響日常經營的窘況;三是可防止員工獲得一大筆獎金後即刻跳槽的“人財兩空”現象。  

    那麼,上述兩種獎勵方式究竟孰優孰劣?下列四大因素是你作決定前必須仔細考慮的:

     一、企業的規模及收益。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因素。要考慮企業的綜合實力,特別是企業的盈利能力,不能“今朝有酒今朝醉”,缺乏可持續性。當然,還得考慮獎勵政策的可延續能力,已制訂的政策應避免“虎頭蛇尾”,無法承兌,成為“空頭支票”。  

    二、員工對現有薪水的滿意度。如果員工對現有薪水已頗多微詞甚至十分不滿,那麼加薪遠比獎金有用,有利於增加員工的“向心力”。

     三、獎勵面可能涉及的最大範圍。無論是加薪也好,一次性發放獎金也好,都須考慮受眾面的大小,這當中有一個平衡點,必須“精算”才行。  

    四、獎金總額或加薪幅度在員工心目中的比重。對一個月薪2000元的員工來說,一次性發放5000元獎金,對他的“刺激”肯定遠比每月加薪400元來得深刻。  

    總之,究竟以何種獎勵形式為佳,還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過,千萬不要忘記一句名言:“錢有時可能是萬惡之源”,也就是說,處理不當,加薪或發獎金很可能“好事變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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